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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8日   甘肃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局: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酒环发〔2024〕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环保督察、监管执法、信访举报等有关线索,拓宽排查渠道,对村庄向外延伸1000米左右区域内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群众反映强烈、乡镇政府驻地村、中心村、村级产业集中区、畜禽养殖密集区、农村生活污水未进行收集处理等诱发黑臭水体产生高发区域进行排查。

二、排查方式和时间进度

主要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具备条件的可以利用无人机、遥感等手段进行排查。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逐一登记做好现场勘查记录表,确定具体位置,并对主要指标详细记录在案。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详细填写附表内容,分类形成问题档案,梳理形成排查报告和排查清单(格式见附件),排查组人员签名确认后逐级上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落实到人,认真抓好排查和报送工作。务必于**日下午18:00前以书面或PDF形式报送至县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306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细致的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杜绝黑臭水体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

2.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对县域内黑臭水体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3.严肃责任监督。凡因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影响黑臭水体排查,甚至在排查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核实,将报请县政府予以通报,并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对排查无农村黑臭水体的地区, (略) 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将采取暗访暗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察范围。对存在漏报、瞒报现象的,我办将提请县纪委监委按照《瓜州县关于环境保护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联 系 人:李光栋???? 联系电话: *

????邮????箱:?*@*q.com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

? 瓜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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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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