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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鸿尾乡超墘村至客运站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4年04月26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侯发改审批〔2024〕48号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贵乡关于审批鸿尾乡超墘村至客运站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鸿政字〔2024〕9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鸿尾乡超墘村至客运站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鸿尾乡超墘村至客运站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码: 2404-*-04-0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健全鸿尾农业基础设施,提升片区农业生产能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鸿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主线起点与114县道顺接,桩号K0+000,主线沿老路展线,终点与现状水泥砼路顺接,终点桩号K0+120.88,主线里程为0.121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0+080处,桩号ZK0+000,支线基本沿老路展线,终点与现状水泥砼路顺接,终点桩号ZK0+156.59,支线里程0.157公里,总里程0.277公里。项目为改建工程,等级为四级公路,主线设计路基宽度10米,支线设计路基宽度7.5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39.870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并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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