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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昭君原野文化活动舞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年05月09日   湖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兴山县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山县昭君原野文化活动舞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兴经发投〔2024〕44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昭君原野文化活动舞台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乡镇基础设施、促进文化交流与融合、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增强乡镇经济活力。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原野文化活动舞台项目。

  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 (略) 。

  四、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榛子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昭君艺术中心停车场,新建文化活动舞台760.5平方米,购置电子屏幕及附属设备。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0.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9.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3万元,预备费6.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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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昭君原野文化活动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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