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水务局壤塘县南木达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1
二、项目名称:壤塘县南木达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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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芝罘区通洋路28号5楼 | 93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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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勘探服务 | 壤塘县南木达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壤塘县南木达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勘察服务要求: (1)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3)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设计服务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3)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9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菲(采购人代表)、谢刚、游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 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编号:*00905[2024]00068
(2)采购监督机构:壤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壤塘县水务局
地址:壤塘县罗吾塘中街149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28-*
华夏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