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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表层风化石沙剥离工程

2024年05月09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0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7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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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建筑用花岗岩

矿表层风化石(沙)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 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表层风化石()剥离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表层风化石()剥离工程;

2.2 施工地点: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

2.3 施工内容: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面积约1.52平方公里,矿区表层约有60万吨风化石需剥离处理面积约为150亩;施工内容包括矿区表层风化土剥离、装车、场内转运、整平;风化石破碎、开挖、装车;负责进出矿区道路及临时道路修建,施工现场及周边运输道路(矿区范围至厉大路段)扬尘治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

2.5设备及产量要求:剥离、破碎、开挖、装车、整平作业设备投入应满足每日10000t以上风化石产能要求,如招标人需要增加产量,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扬尘治理设备投入应满足环保要求,以上相关设备数量及型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6 最高投标限价:*元,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1、风化石沙)暂定60万吨投标人报价时统一按照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实际结算工程量仅以风化石(沙)地磅磅单为准;2、矿区表层风化土剥离、装车、场内转运、整平作业,进出矿区道路及临时道路修建,施工现场及周边运输道路(矿区范围至厉大路段)扬尘治理所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实施过程中不另行计量支付,相关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工程量20万吨或10万方及以上的土石方破碎或开挖的相关业绩。(施工总承包中包含土石方破碎或开挖业绩均认可)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工程量以施工合同签约量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量认定的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 9 日-2024年 5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江苏 (略) 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 (略) 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5 1515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03开评标室。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 (略)

地 址: (略) 赣榆区

联 系 人: 施雷

电 话: *

10.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赣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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