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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景区提升一期工程-左岸建筑景观设计项目方案-施工图

2024年05月09日   浙江
发布时间 2024-05-0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09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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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景区提升一期工程-左岸建筑景观设计项目(方案-施工图),招标人为湖州南 (略) 。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2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 (JF2024-016X-H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太湖左岸区块,地块总占地约2.2万平方米(含地块范围内环湖大道)。

2.2工程规模:现有建筑改造及新建建筑设计,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090万元。景观提升及改造工程,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含游步道、广场改造、绿化改造等内容),投资估算约2455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5设计周期: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直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2)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并按照各会议意见完成修改,直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3)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直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4)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5)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外企业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需满足3.1.1 条或同时满足3.1.2、3.1.3条要求。

3.1.1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1.2条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略) 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注:因**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竞包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 (略) 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_*_1065.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日至2024年4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南 (略)

浙江 (略)

地 址

(略) 太湖乐园内(湖州小梅口)

(略) 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联系人

朱敏

王颂鹰、张治中

联系电话

0572-*

0572-*

9.软件技术支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72451-656-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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