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0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8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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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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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4-17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包括标准厂房3.2万平方米,原料及成品仓库0.8万平方米,研发中心0.6万平方米,医药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及供排水、道路、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包括: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修建性总平面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人防专项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潜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级】并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含*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 ”。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 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账号。 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 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 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 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潜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 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 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 址为:htt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潜在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 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 8 号深圳城 2 号楼 16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 (略)
地 址:喀什西域名都大厦A座11楼11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孟东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