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整组购买麦丽祝、陈锦洪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5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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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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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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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光明区 (略) 建设办公室购买麦丽祝、陈锦洪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 (略) 建设办公室 填报日期:**日 |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中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 (略) 建设办公室购买麦丽祝、陈锦洪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 |
实施购买前 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15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次服务采购方式为直接确定供应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61号5楼508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55-* ???????????????????????????????????????????????公告日期:2024年5月1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