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9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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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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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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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概况 涟水县 (略) 洗涤服务 JSZC-*-LSHY-G2024-00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LSHY-G2024-0026
项目名称:涟水县 (略) 洗涤服务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0.*万元
采购需求:
涟水县 (略) 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涟水县 (略)
单位地址: (略) 涟水县高沟镇大同路2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涟水县 (略)
单位地址:涟水县行政审批局东三楼319室
联系人:郑帆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帆
电话:0517-*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涟水县 (略) 洗涤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