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金福新村3座一层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实物状况 | 租赁用途 | 租赁 期限 | 产权 情况 | 优先权 情况 |
1 | 金福新村3座一层 | 39.4 | 租赁 | 经营场所 | 24月 | 有 | 有 |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房屋年递增5%,无免租装修期。
三、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日—**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 (略) (略) 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 、 *
十、投标报名:
联系人:阴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