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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1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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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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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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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征集单位:大 (略) 项目编号:DC01-2024-ZN-FGCFW-016
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DC01-2024-ZN-FGCFW-016
征集开始时间 ** 15:00 征集结束时间 ** 15: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5
采购单位 大 (略) 联系人 张迪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一)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范围
1、解答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管理的意见或解决方案;
3、协助或负责草拟、审查、修改公司各类民商事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件,并对上述合同及文件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4、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5、应公司要求,参与公司对外经营业务项目的谈判,或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工作,根据公司要求草拟或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提出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法律意见书,解决公司在上述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
6、接受公司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二) (略) (略) 有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另外计收律师费项目
1、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对外经营项目或其相对方( (略) 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书面报告等;
2、接受公司委托, (略) 民事、商事、行政等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调处等活动;
3、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达到三年以上(成立时限统计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核心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如承诺不实的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无不良记录,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服务于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主办律师不少于2人;主办律师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负责人的执业时间不得少于5年。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律师事务所简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及执业经验及执业证书;
7.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并附相关人员律师执业证及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工作证明(如聘用合同等);
8.承诺书;
9.社保缴纳凭证;
10.近两年服务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项目附件

附件:

,广东, (略)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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