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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水务技术中心成都市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技术服务经费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4年05月10   四川
发布时间 2024-05-1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263.0万元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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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 (略)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技术服务经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水利电力勘 (略) (略) 青羊区敬业路229号H区2栋A/B单元、3栋C单元 2,6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水利电力勘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略)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技术服务经费项目 (略)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技术服务经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组织验收(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延迟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标准:按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及采购文件验收相关规定组织 验收,通过专家审查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供双 方如对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 定标准进行验收; 2,6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萍(采购人代表)、谢明、余海波、代林高、方江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一年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0%;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注:1、按本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下浮50%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0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号:[*26399[2024]01050],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服务要求:

1、市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

(1)遥感影像收集与处理

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收集或购 (略) 全域范围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几何校正(包括辐射校正、大气矫正和正射校正等)、信息增强、融合及镶嵌拼接等预处理,工作要求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5m,总云量不超过5%,主要时像周期为本自然年度内。

(2)建立解译标志

在影像预处理完毕后,针对各区(市)县的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和弃土(渣)场,展开野外抽样调查,根据遥感影像特征和野外抽样调查结果,建立各区(市)县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弃土(渣)场等扰动图斑解译标志。

(3)扰动图斑遥感解译及属性录入

根据预处理后的遥感影像,采用人机交互或者面向对象分类等解译方法, (略) 23个区(市)县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扰动图斑的解译勾绘和属性录入工作。(完成扰动图斑解译后,采购人组织咨询会进行专家组咨询论证,专家组将抽取不少于10%的成果图斑进行审查,若图斑的边界和属性准确率<90%,则需重新对全部扰动图斑进行解译。)

结合往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开展成果,进行历年扰动图斑动态变化分析。

(4)合规性初步分析

对满足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要求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初步分析,将监管区域扰动图斑矢量图与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略) 范围内历年已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资料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略) 两级历年遥感监管工作中扰动图斑解析、认定与查处、整改销号等成果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分析及数据综合分析,初步判定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合规性。(我中心仅提供“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市县两级登录账号,历年已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资料以及历年遥感监管成果等数据的获取及使用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解决。)

(5)现场复核

对合规性初步分析结果为“疑似未批先建”、“疑似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疑似建设地点变更”、“疑似未批先弃”、“疑似未验先投”等疑似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和存在风险项目(活动)的扰动图斑全部开展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拍摄调查现场照片(必要时采取无人机辅助核查)、填写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复核信息表;其中针对存在风险的项目(活动)采用无人机核查方式确认其是否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根据现场复核成果,对遥感解译的扰动图斑矢量数据的空间特征和属性信息进行修正和完善,完成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弃土(渣)场和存在风险项目(活动)的图斑拆分、合并、边界修改、新增等,并对发现未上图的防治责任范围图进行补充上图。现场核查数据要通过系统数据逻辑、拓扑检查审核,确保问题数据全部清零。

通过矢量图斑叠加分析、现场核查结果等,判断图斑是否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是否地点变更,是否停工、完工、未建,是否属于“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是否存在风险等作出合规性分析。

结合往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开展成果,进行历年项目合规性动态变化分析、弃土(渣)场分布及合规性动态变化分析。

(6)成果审核入库

为便于遥感监管工作任务下发、过程及成果管理、年度考核以及确保历年遥感监管成果资料连续性和完整性,本次遥感监管工作任务下发、现场核查、认定与查处、整改销号等工作开展均采用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区域监管App”进行(系统使用及相关费用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解决)。

按系统填报要求,完成待核查扰动图斑、待认定与查处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活动)信息、合规性初步分析、扰动图斑现场核查等成果数据及资料的系统录入;协助各区(市)县完成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活动)、弃土(渣)场的认定与查处、整改销号,针对风险图斑项目协助出具专项报告,并协助完成认定查处与整改销号成果数据及资料的系统录入,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7)市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每年开展2次,其中第1次须在本年度8月底之前完成,第2次须在本年度12月底之前完成。每次完成后,提交《 (略) 202×年市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第×次),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咨询会专家组咨询论证。

注:项目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时间进度要求以部、省、市三级对遥感监管的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2、技术指导和培训

对区(市)县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核查、认定与查处、整改销号以及系统填报等工作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须在本年度9月底之前完成)。

3、水土保持综合分析报告

结合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每年上下半年各开 (略) 水土保持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工作,其中下半年的为年度报告。(上半年工作报告须在本年度8月底之前完成,年度报告须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

4、部、省两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系统核查及完善

在年度部、省两级组织开展的遥感监管工作中,对各区(市)县完成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活动)认定与查处、整改销号等成果数据及资料的录入完整性、一致性等质量问题进行核查,形成问题台账,并协助各区(市)县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填报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部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系统核查及完善须在本年度12月底之前完成,省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系统核查及完善须在合同验收前完成。)

5、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通过遥感影像、无人机、现场调查、资料核查等方式, (略) 辖区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略) 辖区范围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复实施方案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及治理成效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并出具《××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成果报告》(一个项目一个)。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开展 (略) 级及以上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数的10%(不少于20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开展数量不少于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项目数(不少于2个)。(须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完成)

6、总结验收

项目结束后,提交《 (略) 202×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咨询会专家组咨询论证,通过项目总体验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提交本项目相关的全套成果资料(含电子版)。

7、成果提交

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提交《 (略) 202×年市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2期)、《 (略) 水土保持综合分析报告》(2期)、《××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成果报告》、《 (略) 202×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本项目相关的全套成果资料(含遥感、无人机等影像资料,成果资料电子版)。成果提交期限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

注:项目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时间进度要求以部、省、市三级对遥感监管的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技术中心

地址: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方程 (略)

地址: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05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

四川方程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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