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金堂县精神卫生中心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增加生活护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金堂县 (略) 增加生活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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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联合体成员:成都 (略) ) | (略) 金堂县三中园区十里大道一段192号 | 497,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联合体成员:成都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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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金堂县 (略) (金堂县精神卫生中心)生活护理服务 | 1.人员要求:不少于16人; 2.生活护理服务,搬运病 (略) 病员进行各种检查,随120 出诊转运病员服务; 3.协助安保 (略) 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秩序; 4.执行24小时为病员工作服务; 5. (略) 组织的各项安全类的培训及应急演练; 6.医院临时性的其他应急工作; 7.严格按要求巡视病房,了解病人思想动态及时告知护士; 8.做好病人入室前后准 (略) 后床单等的终末处理; 9.做好晨晚间处理,积极引导患者参加文娱治疗活动; 10.运送标本; 11.协助生活不能自理患者进食、起床活动。 12.工作人员服装每人每年夏秋冬各一套; 13.实行24小时轮班制; 14.成交供应商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与提供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人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社保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 1.人员要求:不少于16人; 2.成交供应商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与提供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人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社保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采购合同、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考核标准 | 497,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为(采购人代表)、钱立琼、陈冬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代理服务费5990.00元(大写:*仟*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02059[2024]00101
2.投诉受理单位:金堂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 (略) (金堂县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金堂县州城大道2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4楼4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