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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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1.2 招标人:庐 (略) 、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GN**49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49
2.5 建设地点: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交货及安装地点: 龙桥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完毕。
2.9 项目类别:货物
2.10 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标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14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开标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 (略) 、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236号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