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4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船舶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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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我司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4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项目拟采购以下产品(服务),请有意向单位按本公告的要求和报价文件格式予以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4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项目。
2.项目地点: 钦州港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
3.采购内容:配合本项目进行基槽、港池、停泊水域等施工范围覆盖层开挖、岩石炸礁及清渣,包括但不限于基槽淤泥、砂土、素土、粘土、全风化、强风化开挖施工及港池疏浚、炸礁施工等。疏浚总工程量约为92.58万m3,其中基槽护岸疏浚工程量为16.88万m3;停泊水域疏浚工程量为21.62万m3;回旋水域疏浚工程量为54.08万m3;
4. 租赁租期:暂定5个月,起租时间暂定于6月中旬,设备租赁的起、止时间以报价人交付设备之日起至询价人退租之日止,并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5.采购产品种类:详见以下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规格要求 |
1 | 13m3抓斗式挖泥船 | 艘 | 2 | 广西钦州港 | 挖泥、清礁、凿岩,其中挖泥、清礁作业时间约120天,凿岩时间约30天。 |
2 | 2000m3自航泥驳 | 艘 | 1 | 广西钦州港 | 作业时间约150天 |
3 | 1600m3自航泥驳 | 艘 | 1 | 广西钦州港 | 作业时间约150天 |
4 | 炸礁船 | 艘 | 1 | 广西钦州港 | (总长x船宽x型深) 不小于49.8mx19mx3.5m |
5 | 挖掘机 斗容1m3 | 台 | 2 | 广西钦州港 | *上弃渣处理 |
6 | 运输车 | 辆 | 10 | 广西钦州港 | *上弃渣运输,不小于25吨 |
以上为船舶设备租赁清单,具体报价详见《报价文件》 |
二、报价形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方”)的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报价方式:不含税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包含租赁设备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加班费)、船舶租赁费、调遣费、利润、安装费、检验费、安全费、维修人员工资、燃料动力费等。
2.*方视为*方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方接受*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调整。船舶租赁沉箱钢模板报价为到工地含税总价,以不含税总价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方。
三、款项支付:
1.船舶调遣费:签订合同后,按*方通知进场的船舶数量,*方给予预付船舶调遣费(抓斗船:20万元/艘;炸礁船:20万元/艘;泥驳:10万元/艘),预付船舶调遣费在租赁款中抵扣作为租金。
2.进度款:按每一个自然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底*方向*方申请设备租赁费,经*方审核确认后,按确认设备租赁费的80%支付,工程完工并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待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十五天内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不承担有关票据贴息费用。在*方收到由*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或汇票时,视同*方完成支付义务,*方不能因此向*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4.*方应在*方付款前,向*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方要求而给*方造成损失,*方有权拒收并退回*方,*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结算方式:
以*方实际使用并确认的台班数乘以单价计算租金。
五、质量要求:
1.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2.船舶的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适航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自航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等全部证书齐全、合法、有效。拥有船舶所有权或经营权且无权利瑕疵,若第三人主张对该船舶的权利而造成租船人的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方应保证在整个租赁期间本船应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适于施工作业,并按海事与船检部门规定配齐合格的船员。
六、履约担保
报价人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以下任一种履约担保方式 :
(1)向*方提供暂定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函;
(2)向*方提供暂定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方每期支付给*方进度款时,按完工进度的5%逐次暂扣,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暂定协议总价的5%为止,在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扣除相应罚款、违约金后无息退还*方)。
七、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本项目施工船舶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2.能按询价人的采购清单,供应合格的工程施工船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 (略) 海珠区小港路124号中国水产 (略) 。
3.收件人:方俊凯;联系电话*。
4.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5.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封面格式参照报价文件首页,在封口处盖密封章。
6.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
注: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司(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外包装封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
十、报价文件获取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产 (略) 广西自贸区 (略) 14号泊位码头项目部;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大道东侧广州建港项目部;
联系人:林宏鑫;
联系电话:*。
十一、附件:报价文件。
附件、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4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船舶租赁询比采购 报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