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06破10号苏州鸿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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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 (略) 吴 (略) 以(2024)苏0506破申1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陈文桂对苏州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以(2024)苏0506破1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 (略) 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管苏州 (略) 时, (略) 的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财务账簿等资料;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但均无人接听。管 (略) 吴 (略) 、 (略) 吴中区劳动人 (略) 、税务部门、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查询后,未发现苏州 (略) 存在欠薪、欠缴社保等情况;管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中分中心查询后,回复苏州 (略) 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综上查询,显示本案无职工债权相关情况。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日止。如有职工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管理人将予以复核; (略) 吴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谦益 地址: (略) 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座19楼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 电话:*)
注:本公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或已过诉讼时效债权的重新确认或作为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依据。
特此公示。
苏州 (略) 管理人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