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2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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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关 (略)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 (略) 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 (略) (略) 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鹏办规〔2020〕1号)、《 (略) (略) 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鹏发财规〔2019〕3号)等相关规定, (略)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 (略) (略) 民主决议,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公开征集项目意向合作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TYSJY-DP-2024-00002
2. 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3. 集体企业: (略) (略)
4. 项目概况:
(一) (略)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东近环城西路,南临丰树山南路,西近承翰陶柏莉小区,北临居民住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145.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规模53576平方米, (略) (略) 集体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1、**日, (略) 规划和自然 (略) 出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葵丰非农建设用地工商公建指标认定及调整的复函》(附2022-67G-0001号用地方案图),载明G2022-67G-0001号用地方案图经调整后核发,用地面积为15173.57平方米,指标类型为工商,葵丰原2005-370-610、2007-61F-0036号用地方案图作废。
2、**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项目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宗地附图和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载明项目用 (略) ,项目名称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暂定名)”,用地面积为1514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规模为53576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协议出让。项目规定容积率≤3.54,规定建筑面积53576平方米,其中住宅50191平方米、商业1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8平方米等,机动车泊位数576辆。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要求:
1. 意向合作方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须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在商事登记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房地产信息平台综合查询页查询结果截图);
(3)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证明材料:需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诚信记录(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无负面信息、无重大仲裁、诉讼及执行案件,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5)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 意向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商方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招商方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招商方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
四、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1.时间:**日9时00分起至 **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
2.地点: 登录网站(http://**#/login)或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五、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1.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递交申请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8时00分,具体操作为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http://**#/login)。用“[我的投标情况]一[进入]一[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功能点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六、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1.交易保证金收取: 意向合作方应在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内向交易集团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负责收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日 18时00分
3.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大鹏分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结果公示期满后,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4.违约情形:
意向合作方或成交人(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意向合作方或成交人(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5.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方,应按后续谈判邀请公告及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项目的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参与谈判的,招商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七、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申请人有义务在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申请人。
八、其他补充事项
1.疑问提出截止时间: **日 18时00分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日 18时00分
3.特别说明
1、本项目存在历史签订的协议,项目历史协议由合作方负责理清相关合同和经济关系,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合作方承担。招商方将在合作方与历史合作方理清相关权利义务并解除合同后,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一)2022-67G-0001号用地方案图由原2007-61F-0036号用地方案图与2005-370-610号用地方案图认定及调整合并而成,合并前两块用地各存在历史协议。
(二)**日, (略) (略) (略) 三科 (略) 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双方共 (略) 龙岗区葵涌镇葵丰村上角村小组土地合作建房。《合作建房合同》于**日办理《公证书》。
(三)**日, (略) (略) (略) (略) 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
(四)**日, (略) (略) (略) 科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葵涌街道金业路与延安路交汇处集体土地(原非农方案号:2005-370-610)面积共约3576.54平方米 (略) 科 (略) 作为堆放建筑材料用途,租赁期限2年,自**日至**日止。
(五)**日, (略) (略) (略) 科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葵涌街道葵丰社区丰树山集体土地(深鹏测KC2002-002),面积约11597平方米, (略) 科 (略) 作为堆放建筑材料用途,租赁期限2年,自**日至**日止。
(六)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林木等附属物均属于第三方,合作方需另行与相关权利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
2、项目用地 (略) 化时政府征转过的土地,项目后续合作开发时,政府主管部门如要求招商方退地还钱,相关款项由合作方承担。
意向合作方如需了解以上内容的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招商方 (略)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东路98号葵丰社区工作站四楼了解。
4.其他事项
(1)为便于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请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目录顺序及格式制作,若审查过程中未能找到相应审查内容或所提交的资料所有页面未加 盖单位公章或在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向交易集团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项目谈判活动。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意向合作方均为本项目谈判邀请对象。
(3)交易公告期满,交易机构进行资格条件初步核查,招商方根据交易公告以及交易机构初步核查意见,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4)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或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项目流标。
5.异议受理和答复
(1)意向合作方对信息公告披露的内容、交易程序等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提出异议申请;
(2)对交易集团组织实施的交易程序有异议的,由交易集团处理和答复;对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集体企业提起,或者由交易集团接收后转呈集体企业处理。
(3)异议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申请。
(4)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异议申请书;②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③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据;④交易集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异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
(5)异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异议申请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九、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 邱工
联系方式: *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 (略) 大鹏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0755-*
联系地址: (略) 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室
技术支持: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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