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区二期马鼻透堡片区管理单元A-16、A-19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5-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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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 (略) 规 (略) (略) 编制《连江县可门经济区二期马鼻透堡片区*-93-A管理单元A-16、A-19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控规调整论证》于**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马鼻镇区东北部,辰山村东部,面积约0.87公顷。北至环城北路,区位条件优越。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备注 |
A-57 | 公园绿地(1401) | 0.20 | —— | —— | —— | —— | —— |
A-16 | 农村宅基地(0703) | 0.58 | ≤35 | ≤1.2 | ≥30 | 20 | —— |
A-56 | 公路用地(1202) | 0.09 | —— |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日至**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 (略) 连江县马鼻镇金马大道1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并注明“《连江县可门经济区二期马鼻透堡片区*-93-A管理单元A-16、A-19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