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姜屯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黑山县姜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黑山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姜屯镇)(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辽宁 (略) | *.50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 | 92.80 |
第二名 | 辽宁 (略) | *.24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 | 85.47 |
第三名 | 辽宁苏 (略) | *.52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 | 83.7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辽宁苏 (略)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旭 | 任鹏 | 郑丹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编号 | 辽* | 辽* | 辽*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辽宁苏 (略) |
资格条件要求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日至**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姜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山县姜屯镇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416-*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凌河区解放东路 32-7 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