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区北园、镇区五条主干道巡查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5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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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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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北园、镇区五条主干道巡查整治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预算金额:15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投标告知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无法提供1.5、1.6、1.7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 (略) 主管部门列入“信用缺失”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二楼江苏 (略) 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智谷 (略)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红旗大街76号二楼
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北园、镇区五条主干道巡查整治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预算金额:15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投标告知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无法提供1.5、1.6、1.7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 (略) 主管部门列入“信用缺失”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二楼江苏 (略) 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智谷 (略)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红旗大街76号二楼
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