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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黄某部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安徽
招标公告  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5-1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6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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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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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驻黄某部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15:13:52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驻黄某部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城乡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Y*

项目名称:驻黄某部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配送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为1年,如服务不能满足要求将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9点00分至**日9点30分

地点: (略) 城乡 (略)

方式: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略) 城乡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略) 城乡 (略) (QQ邮箱 :*@*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书不予受理。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城乡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在项目开 (略) 城乡 (略) 准时参加开标(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驻黄某部(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黄某部

地 址: (略) 屯溪区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59-*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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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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