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资源调度需要,原则同意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范围内,人民江支河北起人民江,南至康花河,全长约0.68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20米,两侧*域控制线宽度各6米;康花河西起锦绣路,东至人民江支河,全长约0.22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度15-18米, 两侧*域控制线宽度各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