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药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ZW-2024-002
2、项目名称:河南中原 (略) 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4号13层1303号
成交单位: (略) (略) (联合体成员)
单位地址: (略) 金水区福彩路6号人和花园13号楼4单元44号
最终报价: (略) 财政厅发行库专项债项目计划发债总额的1.8%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启动开始时间至约定提交的方案完成时间)为两年,具体时间按双方确定的全期计划和阶段计划执行(节假日顺延)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尉玲玲、吕建敏、张凯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日-**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中原 (略)
地址: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昊之伟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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