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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巴楚县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024年05月11日   新疆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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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略) 至巴楚县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说明

**日,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召开“第三 (略) 至巴楚县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评审,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和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形成了本项目的验收意见,一致认为本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目前,第三 (略) 至巴楚县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已编制完成,现对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第三 (略) 至巴楚县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


**日,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略) 组织召开了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验收监测单位(新疆锡水 (略)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兵 (略) (略) )、设计单位(中交远洲 (略) )、环评单位(新疆兵 (略) (略) )和3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

验收组通过资料调查了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及措施执行情况的介绍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核查情况的汇报,通过资料检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位 (略) 和巴楚县境内,起点位于第三 (略) 华阳路与小海子西街交叉口处,地理坐标为东经78°59"26.594",北纬39°52"15.780",路线由东向西布线,途径两峰山检查站、恰尔巴格乡、多来提巴格乡,终点接巴楚县团结东路与城南路交叉口处,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8°33"59.447",北纬39°47"10.807"。线路全长为38.631km,等级为一级公路。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日取得兵团交通局《关于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兵交发〔2021〕83号);**日取得兵团交通局《关于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兵交发〔2021〕87号);**日取得兵团交通局《关于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兵交发〔2021〕133号);**日取得第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师市环审〔2022〕13号)。

本工程于2022年7月开工,2023年10月建设完成,2024年1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工程总投资74401.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8%。

(四)验收范围

第三 (略) ~巴楚县公路建设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和相关协议、文件,对比环评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和环评相比,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较大调整。

根据环保部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线路长度及车道数或设计车速未进行调整变化,线路走向没有变化,没有新增声环境敏感点及穿越和邻近各类保护区。工程建设内容的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

1.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源为预制场、拌合站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单位在施工生产区设置废水沉淀池,将养护废水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沉淀池,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未外排。同时,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物化粪池,由吸污车统一拉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外排。目前施工期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经现场检查,没有遗留环境问题。

2.废气

对环境的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机械尾气排放、沥青拌合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对建筑材料轻装轻卸、不露天堆放、分区域进行施工并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后,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空气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没有造成明显影响。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废气控制措施、国家相关扬尘防治的规定,以确保将扬尘的影响降至最低。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

3.噪声

施工期的工作量较大,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800m区域范围有一定的影响,但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项目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定期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通过限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期间设置专人对噪声进行管控。以上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

4.固体废物

桥墩施工钻渣泥浆存储于泥浆池中,施工完成后经过晾干处理后运至弃土场处理;本项目产生26.07万m3弃方全部运输至协议弃土场,用于废弃矿山 (略) 镇垃圾填埋场覆土,现已进行平整。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统一收集、及时运送、集中处理”的方式,严禁乱丢弃,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生态影响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采取了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按照规划设计施工,临时占地基本得到恢复。将工程的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均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本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水土流失、污染水体事件。施工结束后,对综合场站、施工营地等施工扰动的迹地进行相应的恢复措施,现租用给其他项目使用。弃土用于废弃矿山 (略) 镇垃圾填埋场覆土,现已进行平整,无随意堆弃现象。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沿线不设服务设施,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区位于新疆的西南部,气候干燥,多年平均降水量相对较低,路面径流污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公路行驶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营运期间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同时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道路沿线进行了植树绿化。

3.噪声

加强了道路沿线监控,设置了限速标志,来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程度。同时建设单位定期对道路进行养护,保障路面状况。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道路清扫垃圾、道路维修过程产生的垃圾,由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5.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路在桥梁两侧均设置了加强刚性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防撞护栏高度为1.2m,防止拉运危险物品货运车翻入水体。公路管理部门对上路行驶的危险品实施全程监控,公路及桥梁两侧设立限速标识,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道路。

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制定了公路项目综合应急计划,同时设置了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和6个现场救援组,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和水土等环境资源的健康和安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根据新疆锡水 (略) 2024年4月的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敏感区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路24h连续交通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路距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环境管理检(核)查情况

(一)环境管理情况调查

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为新疆小海子水利 (略) 、新疆 (略) 及中煤新疆 (略) 。

2.施工期环境管理情况

建设单位保持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把施工对环境、邻近财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施工营地、公路沿线等设置警示标牌,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越过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以减小施工活动对公路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3.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试运营期间环境管理由建设单位第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具体负责,由运营管理单位协调配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后期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完善。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运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交由第三师交通运输局负责。

根据调查,该单位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的环境保护工作,由2人专门负责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管理,加强对公路路面的养护,加强公路行驶车辆巡查和管理。

项目施工及试运营期间无扰民事件发生,建设和试运营阶段未接到群众环境投诉案件。

(二)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施工期未进行扬尘、地表水和噪声环境监测,通过走访沿线团镇的居民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未有扰民事件发生,未接到群众环境投诉案件;本工程运营期间,委托新疆锡水 (略) 对道路沿线的交通噪声实际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衰减断面的监测结果,在目前的车流量条件下,昼间、夜间距路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对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很重视。施工阶段,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生态、声环境、环境空气和地表水保护等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运营阶段,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声环境、地表水环境方面的防治工作,措施落实后,工程沿线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六、验收结论

根据调查,本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满足“三同时”的管理要求,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综合场站、施工营地等施工扰动的迹地进行相应的恢复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收到周边居民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予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议尽快在桥梁两侧设置2个容积为20m3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经收集系统导流至事故应急池内暂存;

(2)对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管理;

(3)对项目区的道路进行年定期清扫路面沙尘土,减少扬尘的污染;

(4)对项目区内的白色污染进行全面定期清理。

,巴楚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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