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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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华融晋商 (略) (以下简称“华融晋商”)拥有对太原 (略) (以下简称“东山煤矿”)的不良债权,该债权系华融晋商从上海浦东 (略) 太原分行收购,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1 | 太原 (略) | 37,342.00 | 54,724.41 | 92,066.41 | 太原 (略) 采矿权抵押 | 太原 (略)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略)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 (略) 、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光女士,联系电话:0351-*。
联系地址: (略) 迎泽区迎泽大街282号华融晋商 (略)
华融晋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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