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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活塞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4年05月13日   山东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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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淄博 (略) 发动机活塞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索引号: *310/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关于淄博 (略) 发动机活塞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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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活塞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11号

淄博 (略) :

报来《淄博 (略) 发动机活塞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山东 (略) )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高青县常家镇田横路9号淄博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车间基础上新增1条磷化、强化生产线、1台石墨印刷机、1套石墨印刷固化炉、1套石墨脱除设备,对现有项目镀锡工序的12m3/h喷淋塔进行提升改造为36m3/h的碱液喷淋塔,同时更换大功率的风机。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年产磷化、强化的发动机用活塞40万只,石墨印刷的发动机用活塞80万只,产品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000万只发动机用活塞。主要设备:新增超声波清洗槽2个,热水槽2个,漂洗槽3个,磷化槽2个,强化槽2个,清洗槽2个,脱除槽1个,石墨印刷机1台,石墨印刷固化炉1台,碱液喷淋塔及配套引风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引风机1套;污水处理设施、纯水制备设施依托现有。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磷化工序的硝酸雾(以NOx计)、强化工序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现有15m排气筒排放;石墨印刷和固化、*酮擦拭工序及石墨脱除工序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NOx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收集的硝酸雾(以NOx计)、硫酸雾和VOCs。加强生产车间密闭设置,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酸雾和NOx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磷化、强化工序废水、印刷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磷化、强化工序废水、印刷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厂区现有镀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 (略) 深度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总沉淀调节池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放至 (略) 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脱脂剂包装桶、磷化液原料废包装瓶、磷化槽渣、废硫酸包装瓶、废毛巾和布条、废石墨印刷剂包装桶、废*酮包装瓶、废丝网版、废石墨脱除剂包装桶、废石墨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全部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9、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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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活塞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11号

淄博 (略) :

报来《淄博 (略) 发动机活塞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磷化、强化、石墨印刷)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山东 (略) )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高青县常家镇田横路9号淄博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车间基础上新增1条磷化、强化生产线、1台石墨印刷机、1套石墨印刷固化炉、1套石墨脱除设备,对现有项目镀锡工序的12m3/h喷淋塔进行提升改造为36m3/h的碱液喷淋塔,同时更换大功率的风机。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年产磷化、强化的发动机用活塞40万只,石墨印刷的发动机用活塞80万只,产品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000万只发动机用活塞。主要设备:新增超声波清洗槽2个,热水槽2个,漂洗槽3个,磷化槽2个,强化槽2个,清洗槽2个,脱除槽1个,石墨印刷机1台,石墨印刷固化炉1台,碱液喷淋塔及配套引风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引风机1套;污水处理设施、纯水制备设施依托现有。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磷化工序的硝酸雾(以NOx计)、强化工序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现有15m排气筒排放;石墨印刷和固化、*酮擦拭工序及石墨脱除工序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NOx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收集的硝酸雾(以NOx计)、硫酸雾和VOCs。加强生产车间密闭设置,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酸雾和NOx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磷化、强化工序废水、印刷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磷化、强化工序废水、印刷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厂区现有镀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 (略) 深度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总沉淀调节池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放至 (略) 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脱脂剂包装桶、磷化液原料废包装瓶、磷化槽渣、废硫酸包装瓶、废毛巾和布条、废石墨印刷剂包装桶、废*酮包装瓶、废丝网版、废石墨脱除剂包装桶、废石墨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全部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9、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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