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02破6号贵州渔樵水产品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信息披露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9.68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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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日裁定受理贵州渔樵水产品 (略) (以下简称“渔樵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出资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现将 (略) 破产清算案有关信息向各利害关系人进行披露,以便各利害关系人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了解、 (略) 的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报告如下:
一、 (略) 的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数额巨大
管理人共接收207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930,132,439.74元。其中债务人关联方申报债权金额为278,970,406.72元。中威正信(北京) (略) 出具的编号为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20009号评估报告显示,债务人资产评估值约1亿元。从债权申报情况来看,虽然债权申报中存在本金重复申报、利息计算不合理等情况,不能全面真实体现债务人的实际负债,但渔樵公司作为仓储物流企业,产生的债务量与现有财产严重不匹配。
2.债务人通过结算中心吸收民间资金,交易情况复杂,资金流向不清
(略) 成立“贵州渔樵水产品 (略) 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从《渔樵水产品结算中心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可以看出,结算中心成立的目的在于以高于银行贷款利息吸纳资金(包括商户、公司股东、 (略) 闲散资金)、以高于银行利息临时拆借资金、为商户提供融资咨询、协助准备融资资料、代理存贷款业务等。
结算中心没有固定使用的账户,管理人前往多家银行调取了约160个账户的银行流水,从银行流水来看,款项不能一一对应,存在同一款项进行拆分后在多个账户之间流转、倒账等情况,无法形成完整的资金流,导致查不清资金流向。经审计机构将管理人调取的银行流水合并后约有9万余条交易流水,用途涵盖房款的收付、民间借贷的借还款、股票的投资等,因资金流向过于复杂,审计机构至今也未能查清。
3.结算中心在短期内资金流水极大,用途不明
(略) 提供的2014年9月 (略) 的手工账可以看出,2014年9月-12月,流水为4.39亿元;2015年1月-9月,流水为1.21亿元;2015年9月-2016年1月,流水为4.02亿元;2016年1月-2016年10月,流水为3756万元;2016年10月-2018年3月,流水为3869万元。汇总手工账记载的金额,2014年9月至201 (略) 的资金流水累计高达10.39亿元。
4.渔樵公司部分财务凭证缺失
从梳理的情况来看,渔樵公司的民间借贷主要集中在2016年以前,但债务人移交的《员工、外部人员、经营户对账单明细》显示,所有债务从2017年或2018年才有还款记录, (略) 贵州海樵水 (略) 、 (略) (略) 进行偿还的情况。另外,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编号为黔皓天会专字[2023]第021号审计报告第30页至31页显示,渔樵公司无法提供结算中心全部财务凭证,存在疑似删除财务数据的情况。
5.金融借款情况复杂并存在与经营无关的大额担保行为
渔樵公司存在大量的用员工或者商户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渔樵公司提供担保, (略) 使用的情况。渔樵公司除了为员工、商户贷款担保外, (略) 经营无关的其他主体大额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主要有:为罗甸50余养殖户在农业银行罗甸支行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涉及申报金额为5500万余元;为贵州圣华 (略) 在工商银行南明支行的贷款提供54套房产抵押担保,涉及申报金额为1100万余元;为 (略) 在贵阳农商行王武支行的贷款提供94套房产抵押担保,涉及申报金额为1900万元。从现有材料来看,上述大 (略) 经营无关,系渔樵公司的纯负担行为。
6.债务的形成缺少资金流水支撑
债权申报资料中,约90%民间借贷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仅为借款协议、收据等,并称是以 (略) ,从而缺少银行流水。因债权形成时间长,账册不全,巨额资金去向不明,管理人依据现有材料无法核查债权的真实情况。
二、 (略) 的资产情况
1.渔樵公司资产评估的情况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 (略) 出具的编号为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20009号评估报告,在清算价格评估方法下,渔樵公司的资产价值为10645.28万元(大写:*亿零*百***万*仟*佰元整)。其中流动资产331.87万元,固定资产10313.41万元(具体评估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如利害关系人需查看本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可联系管理人查看。
2.存在关联企业人格混同及资产转移的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渔樵 (略) (略) 、贵州海樵水 (略) 存在人格混同之外,还与贵阳薪旺龙湾水产品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薪旺龙湾”)、贵阳 (略) (以下简称“合通检测”)存在人格混同。薪旺龙湾为 (略) (略) ,合通检测为 (略) (略) 。
薪旺龙湾和合通检测的业务,在其 (略) 的业务范围, (略) 的物业管理业务和检测检疫 (略) 签订相关协议,也没有将相应业务的管理费用支付给 (略) 。
薪旺龙湾和合通检测的 (略) 员工,渔樵公司与两家企业的资金往来密切,并且存在相互之间资金拆借、抵债等情况。
渔樵公司与薪旺龙湾和合通检测两家企业存在法人人格上的高度混同情况,渔樵公司将租赁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无偿交由关联企业、在未支付合理对价的情况下将无产权房屋转让给关联企业等行为, (略) 的经营收入的减少, (略) 的偿债能力。
综上资产负债情况,渔樵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形成时间较长、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现有财务资料缺失、资产被转移等情况,管理人无法 (略) 资产和负债真实情况。同时, (略) 财务资料缺失、资产转移等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管 (略) 进行汇报,后续将依法处理。
三、关于破产程序的推进情况
渔樵公司主要资产为 (略) 场的门面商铺,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的情况, (略) 名下的房屋共356项,除2项没有抵押登记之外,其余房屋全部有抵押登记。如果按照目前的情况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将进行房屋的拍卖变价处理,考虑到目前经济大环境不景气、价值较高的一、二楼商铺可售数量不多等因素,即使商铺变价成功,也很难覆盖全部抵押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极有可能为0%。如此一来,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等债权人的权益都将受到极大损害。
基于以上情况,管理人及债务人一直在积极寻找投资人,以期制定一个合适的破产重整方案,既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又能够盘活 (略) 场。管理人前后接触了多家意向投资人,多数意向投资人对破产重整投资有较大兴趣, (略) 的情况进行初步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对于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债权清偿方案等具体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未形成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先后退出了重整投资的协商。目前,本案无意向投资人。
四、管理人执行职务发生费用的情况
1.办公费用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本着快速推动程序的原则,先后指派8人参与本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调配其他人员支援本项目。截至**日,已实际发生办公费用52725.01元,包含但不限于公告费、邮寄费、办公用品购置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具体如下:
管理人执行职务办公费用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刻制管理人3枚印章 | 380 | 2023/5/9 |
2 | 制作管理人办公室门牌、公示栏 | 240 | 2023/5/17 |
3 | (略) 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通知 | 7200 | 2023/5/18 |
4 | 银行开户手工收费 | 100 | 2023/5/30 |
5 | 邮寄费 | 316 | 履职期间 |
6 | 电话费 | 639 | 履职期间 |
7 | 购置办公用品费 | 2836.27 | 履职期间 |
8 | 交通费、差旅费等 | 24329.79 | 履职期间 |
9 | 一债会会议资料、物料、会场租赁费用 | 3849.92 | 2023/10/9 |
10 | 餐饮费 | 12834.03 | 履职期间 |
合计 | 52725.01 |
2.审计评估费用
根据与审计机构贵州皓天司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合同,本案破产程序审计费用为28万元。根据与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 (略) 云南分公司签订的评估业务合同,本案破产程序评估费用为9.68万元。审计、评估机构均已出具本案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审计、评估费用尚未支付,此后将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案进展情况予以支付。
3.管理人已产生的执行职务费用
在接受指定后,管理人指派8人全程专职处理本项目。分别负责经营事务、债权审查、资产清查、职工债权、诉讼事务、综合事务等事宜。自2023年4月至今,管理人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工作期间,为保证项目的稳定和连续性,管理人为工作团队成员持续发放项目津贴,已实际产生了*元。该费用由管理人全额垫付,尚未从债务人处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如下:
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人力成本) | |||||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月费用标准 | 累计支出 | 备注 |
1 | 总负责人 | 1人 | 10000元/月/人 | * | |
2 | 副负责人 | 1人 | 10000元/月/人 | * | |
3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9000元/月/人 | * | |
4 | 现场负责人 | 1人 | 8000元/月/人 | 96000 | |
5 | 团队组员 | 4人 | 7000元/月/人 | * | |
合计 | * |
注:上述金额不包括临时调配人员费用
4.管理人后续执行职务的预估费用
管理人将继续履行职务,对本案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依法勤勉履职;针对之后履职工作的执行职务费用,暂按6个月预留,预留费用标准参照已发生费用的情况进行合理预估。具体如下:
管理人执行职务预估费用 | |||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人力成本 | * | 按半年预留(65000元/月) |
2 | 餐饮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 36000 | 按半年预留(6000元/月) |
3 | 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用等 | 12000 | 按两次债权人会议预留 (6000元/次) |
4 | 电话、邮寄、购置办公用品费等 | 6000 | 按半年预留(1000元/月) |
合计 | * |
特此报告
贵州渔樵水产品 (略) 管理人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