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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3日   浙江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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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巩固安全生产基础, (略) 建设厅《关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 (略) 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政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决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 (略) 建设施工领域已全面推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略) (略) 政工程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六个新湖州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事故死亡人数平均值零增长。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有效夯实施工现场标准化体系,提升精准辨识和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能力。到2026年底,通过一年巩固提升,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略) 35%以上工程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新开工项目100%应用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2024—2026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各区县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工地,持续深化红黄绿亮灯、红黑榜通报机制,落实限期整改、暂停施工、亮灯通报、行政查处、联动惩戒分级惩处机制。对重点监管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符合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项目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它项目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 (略)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规定(试行)》等,依职责分工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区县要将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 (略) 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落实整改工作。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和审核机制,规范专家论证工作程序;加强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管理,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工作,推行危大工程节点验收举牌制;提高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4.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聚焦起重吊装、吊篮施工、脚手架安拆、钢结构安装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措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规范落实防护措施;监理单位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涉及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企业按月排查并上报隐患自查情况报告。

5.推进隧道施工专项排查。优化分包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总承包企业建立“红名单”“黑名单”,严防无资质队*和无上岗能力人员进入施工。对特长隧道、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总承包企业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有限空间作业三项基本制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超前处理、钻孔、找顶、衬砌、动火、铺轨、变配电、起重机械等环节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检查,严格执法处罚,实现有效监管。

6.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力度,2026 (略) 35%以上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智能升降机等系列智能建造技术、新开工项目100%应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全钢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新工艺,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7.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 (略) (略) 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建设。在已全 (略) 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基础上,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 (略) 级部门优化迭代“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 (略) 政工程智慧工地多场景应用,推进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和工程资料电子化,提升监管效能。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安装视频监控和颗粒物监测设备,并接入建设主管部门智慧监管系统。

(三)完善全链条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9.督促加强违法建设管控。依托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工作机制,督促各区县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按职责查处企业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格落实《 (略) 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防范发生违法建设行为。

10.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推动招标人加强中标后履约管理,形成有效震慑。

11.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每月带班检查”制度,带队对每个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检查,总的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每月带班生产”制度,每周会商研判重大风险,总的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督促确保项目经理和总监持证率达到100%,项目经理考勤率达到80%,总监考勤率达到70%。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3.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区县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

14.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全面宣贯执行《 (略)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实现监督流程标准化、监督行为规范化。建立健全重点区县驻点帮扶机制,加强限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对事故反复发生、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重点区县进行驻点帮扶,举一反三整改提升。

15.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针对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6.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探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和班组安全协管员制度。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等制度。

17.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结合“城建学”学习平台,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在建项目,督促企业、项目发动全员注册学习,力争培训一线作业人员全年达到20万人次。

18.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广《 (略)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册》,严格“三阶段”验收管控,2024年创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本年度竣工项目比例15%以上,2025年占比17.5%以上,2026年占比20%以上。加大政府投资工程、国企央企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引导模范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9.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0.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依托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 (略) 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立项、用地、规划、发承包、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 (略) 安委会、市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调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通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县进行约谈、通报。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区县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上报。请各区县明确一名联络员,于**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同时,每月2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本月工作进展。

联系人:陈晓明,联系方式: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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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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