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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2024年05月13日   云南
土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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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2024]14号

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高新区2024-08号

宗地总面积

20000㎡

出让年限

70年

宗地坐落

楚雄高新区彝风大道与中干道交叉口东北角

容积率

大于1、小于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等于22%

绿地率

大于等于35%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竞买保证金

810万元

起始单价

1350元/㎡(楼面价为:613.64元/㎡)

起始总价

2700万元

增价幅度

20万元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报名开始时间

**日10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日17时00分

拍卖会开始时间

**日14时30分

拍卖会地点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备 注

1、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14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3、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 (略) 场网(http://**)

(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

(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地区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楚雄州);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每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 报名须知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二)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有效时限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楚雄州),使用数字CA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报价等,使用数字CA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数字CA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878-*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

(三)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日10时00分至**日17时0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楚雄州),使用数字CA证书下载出让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上报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参与竞买。

五、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 (略) 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93

竞买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的地块名称。

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 (略) 瑞东路2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经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系统确认必须于**日17时00分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报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土地拍卖中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申请人必须提前30分钟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拍卖竞价准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在拍卖成交后进行受让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纸质材料),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结果为准。如因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故障造成电子交易暂时无法进行的,则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拍卖出让电子化交易规则》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另行向楚雄高新区税务局缴纳。

(三)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拍卖出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5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五)本次土地拍卖,竞买人不足三人,拍卖活动终止。

(六)申请竞买人需踏勘出让地块的,请拨打0878-*。

(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或补充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30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倪先生 0878-*

特别提示:1.由于数字CA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CA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CA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申请人承担。

2.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请竞买申请人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电脑和网络设备,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做好竞价准备,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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