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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街沙湾南村金寺围工业区2号综合楼天面沙湾南村永丰路一街17号交易公告

2024年05月13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1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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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街沙湾南村交易公告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项目金寺围工业区2号综合楼天面(沙湾南村永丰路一街17号)交易用于基站,属公益性使用,根据番农规字[202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不采取公开交易方式,以协商谈判方式进行发包。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资产状况

拟承包年限

拟出租底价(元/年/宗)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附加条件

备注

1

金寺围工业区2号综合楼天面(沙湾南村永丰路一街17号)

约:12㎡

3年

30000元/年/宗

31000元(采取协商谈判方式,签订合同后1000元转为合同保证金,30000元为预交租金。

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

公益性使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交易保证金:有意向报名竞投者请于2024年5月 22 日下午5: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把交易保证金转入账户名: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51 ,注明: 沙南村金寺围工业区2号综合楼天面基站 交易保证金。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交款人存款后凭转账单或银行进账证明于2024 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 22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四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方法:竞得者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转入“对竞得人保证金的处理”指定账户。

二、交易约定: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

三、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五、竞投人必须在** 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六、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七、联系方式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何永强 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吴洁谊 联系电话:020-*

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 *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





(略) 番禺区沙湾街南村金寺围工业区 沙南永丰路一街17号 天面沙湾南村北电信基站的租赁合同(草稿)

*方(出租方):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场地和用途

1.1项目地址:广州番禺区沙湾街南村金寺围工业区沙南永丰路一街17号天面

1.2*方同意将广州番禺区沙湾街南村金寺围工业区沙南永丰路一街17号天面位置提供*方放置设备使用,面积为12平方米。具体位置由**双方根据覆盖系统技术要求确定。

1.3*方将上述物业用于以下用途:(1)放置中国电信无线室分覆盖系统技术需要的电信设备;(2)在天面设立天线以及引入馈线光缆等;(3)根据需要在物业内部进行防雷作业并部署相关设备;(4)设置通信网络运行所需的其他设施;(5)设置无线基站。

第二条:租期、费用和支付方式

2.1**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从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计算场地使用费。

2.2相关费用:场地使用费共人民币 元/年,该费用已包括管理费和税金。用电是供电局直供电。*方应向*方交纳人民币(下同)(大写): 元整(小写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方没有违法、违约行为并且付清各项费用,该合同保证金如数不计息退还*方。除场地使用费(含管理费与税金),*方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3费用支付方式:场地使用费按年结算,由*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交纳,*方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3.1*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收取场地使用费。

3.1.2保证对出租场地具有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由于权属问题产生的纠纷由*方负责解决,并保证*方能够无阻碍地使用相关场地。

3.1.3在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场地交付*方使用,并提供*方设备运行需要所需电源给*方使用。

3.1.4为*方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提供施工与进出方便,并配合提供走线(包括但不限于馈缆、光缆、电源线)路由、内外墙走线槽/管及管井空间等。

3.1.5*方应对*方的机房及设备采取等同于*方自有设施的保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毁损灭失并通知*方。

3.1.6保障*方天线不被*方物业中其他物体阻挡;如*方楼面的设备设施因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取缔时与*方无关。

3.1.7如*方已失去对该物业的管理权限,则*方应提前30日通知*方,并就新管理单位承担本合同权利和义务事务及时进行妥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将*方预缴场地使用费转付新管理单位),以使*方能正常使用相关场地。

3.2*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时交纳有关费用,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则。

3.2.2有权要求*方及时提供约定的场地,如*方逾期10个工作日未能提供全部或部分场地的,或合同期间要求收回场地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需赔偿*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2.3*方投资的资产属于*方所有;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方有权随时撤回、迁移属于*方的资产。

3.2.4*方出资从*方总电源输出口铺设电源动力专线至机房,并可安装独立电表。

3.2.5*方为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需要,可要求*方予以及时配合并提供相应设施。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方逾期支付场地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方有权采取停电措施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变更和续约

5.1*方在租赁期内拟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场地,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5.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承租权。

5.3因第三人提出异议或遇政府拆迁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场地无法按要求施工或使用,*方应积极协调,同时*方有权根据协调结果决定是否解除租赁合同;在此情况下,*方应退回*方预缴的场地使用费。

第六条 其他

6.1*方信息:经办人: 何永强 ,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开户银行:广州农村 (略) 沙湾支行 ,

银行帐号: *805 ;通信地址: (略) 番禺区沙湾街汇源大街30号。

6.2*方信息:

付款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发票请开具购买方名称为“ ”,具体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第二条:租期、费用和支付方式

*方申请付款所提供的单据中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类型适用以下第【2】种方式:

*方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后,*方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应于发票开具后【 / 】工作日内送达*方。

*方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后,*方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如遇国家财政或税收政策调整,**双方同意按法律、法规要求同步调整本合同下的发票开具、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方: (略) 番禺区沙湾街沙湾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方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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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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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楼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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