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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的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新桥和市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4年05月13日   贵州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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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的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新桥和市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 (略) 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 (略) 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

(略) 正安县瑞溪镇、凤仪街道、芙蓉江镇、中观镇

国能(正安) (略)

贵州亿航创博 (略)

新建 220kV 输电线路 1 回(21km),扩建一个 220kV 出线间隔, 新建 220kV 中观镇升压站,新建 220kV 输电线路环境影响;扩建一个 220kV 出线间隔环境影响;220kV 中观镇升压站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a变电站间隔扩建在变电站内,施工结束后对间隔扩建场地进行平整。

b线路工程塔基永久占地仅为铁塔4脚占地,永久占地少,且铁塔组立完成后,即对塔基进行平整恢复。

c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d施工开挖时应做好表土剥离,待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分层回填。

e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防止带油机械的油料泄露污染土地。

f待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临时沉淀池等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平整。

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占用的土地产生不良影响。

(2)植被破坏保护措施

1)本工程不涉及集中林区,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m。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

7)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上树掏鸟以及其他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3)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遇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通道畅通。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线路一档跨越基本农田,严控施工范围,不在基本农田内立塔,不在基本农田内设置施工临时占地设施。

②合理规划施工时序,跨越施工尽量选在农闲时期。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5)对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①严控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林木砍伐量。高塔跨越,不砍伐通道。

②不得在天然林内设牵张场、跨越场等其他临时占地设施。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2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禁止夜间施工。

升压站: a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或采 用隔声带、消声器等设备,控制机械噪声源强。

b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d施工前先建设围墙。

e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线路:

a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或采 用隔声带、消声器等设备,控制机械噪声源强。

b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本工程塔基等在建设过程中应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 工,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d在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减少扰民 现象的发生。

e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f运输车辆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g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塔基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车辆减速慢行、基础 减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3施工扬尘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避免遗漏;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具体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a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尤其是距离保护目标较近塔基施工点加强扬尘管理。

b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

c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d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e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f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g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a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已有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线路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沿线村镇,其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排水 系统,不单独排放。升压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b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c落实文明施工原则,弃土弃渣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入地表水体中。

d升压站设沉淀池,施工废水采用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e施工期过程中混凝土养护保湿水采取少量多次施水,通过自然蒸发, 无废水外排。

f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在附近水源保护内设临时占地,不向水源保护内丢弃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

5施工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1)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施(防雨、防飞扬等)。

(2)施工机械定时保养,发生故障时需采用拖车等方式运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严禁现场拆解维修作业,避免漏油情况发生。

(3)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收集后严格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禁止随意出售或倾倒。

(4)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55 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5)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线 路工程产生的土方用作绿化覆土,线路工程不能回填的土方平整至塔基连 廊内,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6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与论证

(1)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

本着以预防为主,在开发建设的同时保护好环境的原则,本工程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见上文描述。工程环保措施和环保设施应与输变电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管理。

(2)本项目经济、技术、生态修复的合理性、可行性、可达性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环境保护要求拟定的。这些保护措施大部分是输变电建设、管理、施工、运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分析、改进,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定的。通过类比同类工程,这些措施均具备了可靠性和有效性。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 (略) 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4〕204号关于对《正安县中观镇天楼山、 (略) 坪乡三个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标签: 坪乡三个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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