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体检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发布时间 | 2024-05-1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50.59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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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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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CRKJ*)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RKJ*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588万元 最高限价:150.58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前完成全部人员体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2 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 方式:网上发售:*@*63.com报名,邮件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体检项目(项目编号:CRKJ*)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②购买采购文件咨询电话*,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采购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缴费信息;IV供应商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V采购代理收到缴费凭证后,发送磋商文件,即为报名成功。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磋商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确认后,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阳光协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 (略) 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 天津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