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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四川
招标公告  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5-1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883.38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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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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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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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概况

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3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须提供所响应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若产品为“三新”消毒产品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提供证明文件)(仅限消毒产品适用);(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采购计划文号:*02478[2024]00181。2.监督部门: (略) 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津区西创大道138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陈先生;028-*-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8811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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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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