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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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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东方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 (略) 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项批[2023]45号(项目代码:2306-*-89-01-*)批准建设,项目 (略) 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 (略) 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已有东方大道进行拓宽、改造,西起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在建)4标段东端,采用“高架主线+地面辅道”形式继续向东,终点至三姑路,主线长 0.31公里,地面道路长 0.72 公里,同时在三姑路西侧设置一对上下匝道。项目建安费约21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桥梁、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照明及道路红线内绿化、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项目所涉及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总体及各阶段交通组织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编制用于施工图报批的预算,用于招标的施工图预算另行委托编制)、建设阶段应提供驻场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务服务、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专业管线设计等相关专业施工协调、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修改、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2.2.2 对品质工程进行专项设计。按照《 (略) 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品质工程专项设计,并按照《 (略)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附件评价打分表要求的工程设计内容进行设计。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2)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20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3)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详勘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图报批的预算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4)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阶段的中间及最终成果等有关设计文件。发包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5)整个设计期间(合同签订至交工验收合格)设计人至少派驻一名现场设计代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负责人自**日至今担任过已完的至少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4年01月~2024年0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 (略) 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③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联系人:姜科

电话:0512-*

招标代理:苏州永正 (略)

地 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915室

联 系 人:虞小武、蒋杰

电 话:0512-*

E-mail:*@*q.com

9.其他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9.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日16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9.4、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 (略) ,联系电话025-*。

9.5、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9.6、投标申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 (略) 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7、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9、本标段不接受已在东方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咨询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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