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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河蓄滞洪区主动防洪工程良乡卫星城未来发展区安全区南围堤工程

2024年05月14日   北京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琉璃河镇,起点位于西南吕村西路,终点至良常路以西0.91km。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工程以筑堤和新建防洪墙为主,新筑堤防0.88km,新建防洪墙2.66km。堤防高度1.5~5.3m,顶宽6m,防洪墙高度0.8~3.5m。在堤顶新建或现状路作为巡河路,新建、改建路面长度2.73km,车行道路面宽度≥3.5m,人行路宽1.5~3m。沿线低洼处设置雨水口10座,管径300~1000mm。对无法筑堤和新建防洪墙段采用临时封堵措施,临时封堵660m。堤顶巡河路路肩设置行道树,内外坡和工程扰动范围进行灌草种植。配套监控及水尺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人:岳政新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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