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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国道G310、省道S312、S241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次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河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721.54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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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国道G310、省道S312、S241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次)(项目代码:2404-*-04-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祥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安县国道G310、省道S312、S241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次)(项目代码:2404-*-04-01-*);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6;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4)0012号-1;

3、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68元;

其中G310新安境K769+001至K794+501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控制价为*.63元;S312新安境K317+333至K363+293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控制价为*.02元;S241新安境K26+005至K36+335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控制价为*.03元。

注: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各段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5、项目概况:

G310新安境769+001-K794+501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本项 (略) 新安县,起点位于G310新安县与孟津区交界(起点桩号K769+001),终点位于新安 (略) 交界(终点桩号K794+501),路线全长25.5Km,处置里程2Km;

S312新安境K317+333-K363+293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本项 (略) 新安县,起点位于S312新安县与孟津区交界(起点桩号K317+333),终点位于新安县与三门峡交界(终点桩号K363+293),路线全长45.960Km,处置里程16.675Km;

S241新安境K26+005-K36+335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本项 (略) 新安县,起点位于S24 (略) 区交界(起点桩号K26+005),终点位于新安县与宜阳交界(终点桩号K36+335),路线全长10.330Km,处置里程长度7.8Km。

6、工程地点: (略) 新安县;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9、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安县新城人和路54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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