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建成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00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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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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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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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略) 集美区建成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7项3.2.1条款中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中“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40.1580 万元;计费额 1000 万-5000 万(含)部分:115.0920万元;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316.9110 万”修改为:“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44.62万元;计费额 1000 万-5000 万(含)部分:143.8650 万元;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452.73万。” 2、附录 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2项 项目人员配置中-其他专业负责人(如有):工程物探专业负责人:1 人,工程物探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修改为:“工程物探专业负责人: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4.1 进度款支付-(2)支付条件和时间:①②之间增加以下内容: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且设计概算获得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50%; 4、本工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 日10:45:00”修改为“**日 10:45:00。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答疑冲突的内容,均以本次答疑的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