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东界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东界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24年05月15日   福建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详见内容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厦门东界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涉及征收辖区凤翔街道东界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2972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厦门东界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 (略) 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厦门东界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972平方米,均为农用地,仍为村小组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四)补偿标准、社会保障
  1.征地包干标准
  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规〔2023〕5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15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25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励金等费用。其中劳力安置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补偿费已核定在“区片综合地价”的安置补助费中,不再另行安排劳力补助。地上附着物超包干的部分,实施据实清点补偿。
  2.社会保障
   (略) 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按规定缴费,享受相应补助及待遇。
  二、公示期限
  自**日起,公示期限三十日。
  三、申请听证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五、评估时点
  以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日)为准。
  六、禁止事项
  自本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安置。
  七、补偿登记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凤翔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订协议
  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凤翔街道办事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九、用地单位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联系人:陈舒宾,联系电话:*。
  十、征地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地址: (略) 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
  十一、组织实施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地址: (略) 翔安区宋洋一里28号(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内),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图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标签: 土建工程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