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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

2024年05月15日   重庆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方文本链接查询。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60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

(略) 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路

重庆东湖高新礼嘉智慧 (略)

重庆 (略)

主体建设为19栋标准厂房,辅助工程有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绿化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气、供电等,以及环保工程。

1.施工期

施工扬尘——由于施工过程破坏了地表结构,会造成地面扬尘污染环境,产生扬尘的作业有道路浇筑、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 (略) 环境监测中心对主城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抽样测定资料可知,建筑工地的扬尘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约150m以内,施工期扬尘主要是对下风向的影响比较大。本项目周边多为待开发的规划用地,15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防治措施①封闭施工,工 (略) 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围挡样式,在施工现场连续设置;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作业层应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金属冲孔网等进行全封闭。②场地坪硬化,工地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等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采用防尘网覆盖应选用绿色防尘网,绿化或固化场地宜永临结合。③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口应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增设人工辅助冲洗。④砂浆搅拌,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⑤烟尘排放,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不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生活燃料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⑥高空垃圾,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应使用密闭容器进行临时存放,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进行运输或使用硬质管道进行垃圾输送,严禁抛掷。⑦运输管理,应使用具有合法牌、证的密闭式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在出场前做到车容整洁,车辆号牌清晰,车厢及厢盖外部清洁。严禁车辆冒装离场和带泥上路。实施车辆登记制度,设置车辆出入登记台,建立泥头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车辆证照信息、进出场信息、冲洗情况、密闭情况等。推行使用具备全密闭功能的运渣车并在车上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以确保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渣车运输必须在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进行。⑧湿法作业,施工围挡顶部及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喷淋系统。进行土方工程等作业时,应采取分段施工、择时洒水、雾炮压尘等措施,雾炮机配置应符合“一点一炮”的要求,土方必须达到湿润状态;进行石材、饰面砖等切割的,应在指定作业点进行,严禁露天切割,指定作业点应有降尘措施。

施工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浑浊施工废水,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此外燃油动力机械在使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少量SS和石油类的废水。同时还存在少量生活废水。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施工场地设边沟回水槽、截洪沟等对生产污水进行统一收集,施工场区预建隔油沉砂池,对收集污水进行沉淀回用,可用于场地浇洒、冲洗车辆等,生产废水不外排。②工程完工后尽快完善绿化或固化地面,尽量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③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附近地表水倾倒污水、废渣,避免其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④施工场地设置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施工噪声——第一阶段:场地平整阶段。该阶段噪声源主要是由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和土石方装车等施工机械活动时产生。噪声值一般在78~90dB(A)之间;第二阶段:基础施工阶段。振捣棒、打桩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其噪声值范围一般在75~85dB(A)之间;第三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噪声源主要为吊车和模板拆装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85dB(A)之间;第四阶段:设备安装阶段。主要噪声源由吊车和卷扬机所产生,噪声值一般在68~88dB(A)之间;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敏感(200m范围内)主要影响敏感目标为两 (略) (在建),该项目计划2026年建成投用,因此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医院并未开始运行,施工噪声对其影响不大。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②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专门设备间内。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

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场地平整和基础施工产生的废弃渣土、结构施工产生的建渣、设备安装的废弃物料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物料、 (略) 有关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规定要求,在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防治措施①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置。②场平阶段产生的外弃土石方按照区域统筹调配,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消纳,严禁随意倾倒。③施工中的生活垃圾进行 (略) 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④在从事弃渣运输前,办理《 (略)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并按核准时间、核定线路和指定地点倾倒。从事工程弃渣车必须采取有效的密闭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泄漏、撒落对道路和沿线环境造成污染。

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 (略) 人工生态系统。评价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地块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带来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开暴雨季节施工。②根据施工计划,预先修建沉沙池、排水沟、截洪沟等,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遇雨时应用塑料布覆盖,减轻降雨的冲刷,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③土石方开挖后形成的松散边坡应采取临时防护。④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土石采取定点堆放,并设置防风、防雨和拦挡措施。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因此主要防治措施为对入驻企业的反馈要求

废气——

生化池废气:就近通过管道引至3#、21#楼顶排放。

入驻企业要求反馈:①本项目建成后,入驻的各租赁企业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算项目的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并对其环保责任全权负责。②加强厂区内的产业布局,对于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尽量布置在场地南侧远离两 (略) ,靠近两 (略) 布置研发设计企业,利用污染物的距离衰减,减轻对北侧两 (略) 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③入驻企业应采取国内外先进的可行环保措施。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路线。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及其他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④禁止入驻VOCs废气排放量大于20吨/年的企业,引入产业不得突破片区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于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应严格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一减二”的管控要求。⑤入驻企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需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

生化池:入驻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生化池一(设计处理能力120m3/d)或生化池二(设计处理能力13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经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九曲河江。

入驻企业要求反馈:入驻企业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若污水中含有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无处理能力的污染因子,则企业需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或直排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要求:东、南、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入驻企业噪声管控要求:①入驻企业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确保厂界和环境噪声的达标,噪声排放不得扰民。②入驻企业噪声设备应尽可能安装在室内,避免露天设置,或采用专用隔声房用于设置噪声设备,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③入驻企业噪声设备应采用软连接方式,通过安装减振垫降低噪声源强。④入驻企业履行环评手续时,按要求对50m范围内的敏感点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预测影响分析,调整噪声防治措施,保证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两 (略)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声功能标准。

固体废物——

入驻企业固体废物管控要求:

①入驻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入驻企业暂存后交由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入驻企业应自行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对各类危废实行分类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设施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防渗系数满足规范要求。③生活垃圾由企业自行分类收集,再由厂区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

柴油发电机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规定,将本项目柴油发电机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入驻企业土壤及地下水风险防治措施要求:①入驻企业采取源头控制为主的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规定采取分区防渗具体措施。②涉及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执行“等量替代”原则。

环境风险防范——

储油间: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定期巡查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严禁出现“带病”作业现象。②对储油间进行隔离,加强管理严禁烟火;储油间附近不存放易燃物。③定期检查电器、线、缆,防止老化、松脱、破损、受潮、短路、超负载、发热情况。④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厂区内保持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并且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取用方便,不能被阻挡,使用方法张贴于现场,人人会用,失效的灭火器不能存放于现场,避免造成混乱。

入驻企业风险防控反馈要求:①靠近两 (略) 迁建项目一侧的标准厂房仅引入环境风险较小(Q<1)的企业。②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自行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对各类危废实行分类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储存设施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③入驻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管理要求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3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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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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