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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北外环路建设北大街至钢城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05月15日   河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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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北外环路(建设北大街至钢城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北外环路(建设北大街至钢城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山县北外环路(建设北大街至钢城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43号批准建设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山县交通运输局 以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平山县北外环路(建设北大街至钢城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2023]-47批准,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钢城路与北外环交叉口以南210米至钢城路与北外环交叉口以北650米,及交叉口以东110米;小岗线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至小岗线与钢城路交叉口;建设北大街与外环路交叉口至北外环与钢城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利用钢城路现状两侧绿化带及道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并配套设置交通附属设施。其中,钢城路与北外环交叉口以南道路东西两侧各增加一个车道,设置一个右转专用道,西侧增加车道长150米、东侧增加道车长210米,增加车道宽度为3.75米:钢城路与北外环交叉口以北道路东西两侧各增加一个车道,设置两个左转专用道,西侧增加车道长650米、东侧增加车道长250米,增加车道宽度为3.75米;铺设管涵1道、盖板涵(现浇)1道、盖板保护涵(预制)2道,均为接长。

对小岗线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至小岗线与钢城路交叉口道路实施改造并配套设置交通附属设施。改造路线全长243米,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为单向车道,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

利用北外环路与钢城路交叉口以东现状外侧土路肩及中央分隔带,在道路北半幅增加一条长125米的车道,设置为右转专用车道,路基宽度保持不变,并配套设置其它交通附属设施。

对建设北大街与外环路交叉口至北外环与钢城路交叉口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提升。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交工日期**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00至**日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 7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平山县

邮 编:*

联系人:韩志霄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中大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 编:*

联系人:卢晓莹

电 话:031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 3 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3 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当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人的电子印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修改。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单据);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主要人员:30 分

企业业绩:30 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

3.2.4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

(1)

施工组

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内容齐全,规划合理,得 4.1-5.0 分

内容较具体、齐全,规划较合理,得 3.1-4.0 分

内容基本具体、齐全,规划基本合理,得3.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分

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配备合理,得 4.1-5.0 分

方案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方案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1-5.0 分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1-5.0 分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3-4.0 分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5-3.2 分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环境保护(重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3-4.0 分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5-3.2 分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

4分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交通组织方案

4分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2.2.4(3)

其他因素

30分

企业业绩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3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2至3.3.5

投标报价修正

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 (略)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保留1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3. 如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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