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5日拟作出的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5日拟作出的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220kV变电站工程 | (略) 贵安新区党武镇MM-05-04地块 | 华 (略) |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 主变容量:近期规模为3×100MVA,终期规模为8×100MVA。 电压等级:220/10.5kV。 220kV出线:近期出线2回,终期出线2回; 10kV出线:近期出线68回,终期出线136回; 无功补偿:近期安装12 组电容器4×(4+6+8)Mvar,终期安装24组电容器2×4×(4+6+8)Mvar | (1)大气环境 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方开挖和堆放,有可能在风速较大时起尘,使空气中悬浮颗粒增加,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另外,机械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不设食堂,由附近商家和村民提供餐食,无饮食油烟产生。影响因子为TSP、SO2、NOx、CO。 运行期无工业废气产生。 (2)水环境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含油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沉砂池(10.8m3)处理,沉砂池尺寸为2×2×2.7m(长×宽×高),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混凝土养护和车辆冲洗等环节,不外排。沉砂池产生的沉砂回用于项目回填,不外排。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1m3)处理,隔油池尺寸为1×1×1m(长×宽×高),隔油池四周及底部应设置防渗层。由于废水量较小,经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变电站南侧埋设1套地埋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有效容积2m3),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 (略) 政管网,最终排向龙山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5m处噪声值在70~90dB(A))的特征。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环评要求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主变压器、电容器、轴流风机等设备噪声。运行期升压站场界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站址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电磁环境 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变电站。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废弃设备零件等。只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班人员产生生活垃圾、检修时产生的铅酸蓄电池、变压器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酸电池在变电站所在A4地块危废暂存间(20m2)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变压器四周设置了排油槽,变电站东侧设置了事故油池(60m3),废机油经密封储存罐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变电站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站内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将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