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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线清淤工程

2024年05月15日   福建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412.43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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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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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线清淤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发改审批[2023]73号、霞发改审批[2023]94号、霞发改审批[2024]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包括洪山路:招贤路、万安路、盐田路、公园南路、工业南路、长富路南一路、长青路、长虹路、长德路、长春路,共计十二条道路,对现状雨污水管线进行清淤及cctv检测,其中:雨水管线清淤管线长度15759m,污水管线清淤管线长度11229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排水管道工程中管径≥1.5米属于大型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含暂列金为:*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霞浦县赤岸大道29号中茵蔚蓝国际8幢603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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