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2148.19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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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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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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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
进场交易编号:TS-GC-*-01
2.2建设地点: (略) 泰山区。
2.3建设规模:计划改造82个小区,涉及289栋、7179户、建筑面积65.6万平方米,对老旧小区屋面、外墙及雨污管网进行改造,完善照明、安防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施工招标控制价为*.7元。
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6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的45%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日至**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略) 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东岳大街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孔科长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岳 (略)
地 址: (略) 泰山区唐訾路25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