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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厂区步道

2024年05月16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太阳神厂区步道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已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太阳神厂区步道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黄江镇黄牛埔水库太阳神旧厂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设计面积约2850平方米,步道长度约284米。宽度约4.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入口广场、厂区步道、无障碍通道、围栏、原有通行桥改造、新增场地照明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9万元,预备费用3.39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七、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关于征求太阳神厂区步道工程选址意见的复函 》(黄规函〔2024〕10号)《关于太阳神厂区步道工程费用的批复》(黄府办复〔2023〕459号)《关于征求太阳神厂区步道工程选址意见的函的意见复函》(黄自然资函〔2024〕10号)《太阳神厂区步道概算表》《太阳神厂区步道工程审定表》《太阳神厂区步道工程 (市政工程) 初步设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标签: 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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