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桂东县普乐镇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05-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8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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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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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略)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 (略) 政府采购电子 (略) (略) 。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 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普乐镇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三)预算金额:180万元
(四)项目内容: 新建钢结构厂房一栋及室外附属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日至5月20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57 1755 1566(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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