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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5月16日   黑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富裕县塔哈镇肖屯村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富裕生态环境局

电话:*

邮编:*

邮箱:*@*63.com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众参与 情况

批复意见

1

富裕县塔哈镇肖屯村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项目

富裕县塔哈镇

富裕县塔哈镇人民政府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塔哈镇肖屯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总土方为3.9698万立方米;修筑灌溉渠道共32条,总长9.143公里;排水沟道6条,总长5.095 公里;布置建筑物共70座,其中进水闸2座,斗农门30座,过路涵11座,下地涵27座。输电线路5.37公里,变压器6台;布置田间道4条,总长2.72公里。本项目水源为中引干渠和西塔哈干渠,通过西塔哈干渠和六干渠三支渠上修建进水闸引水,引水量约为74.67万立方米,农田退水流入翁海排干。项目总投资362.38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51%。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永久占地类型为盐碱地、田间道路。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建设过程中应控制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机动车车行道范围。设立警示标牌,防止施工机械进入农田和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农田。施工阶段,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车辆运输等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随意开路,践踏和破坏附近植被。施工结束后采取占地恢复措施,保护表层腐殖土,临时堆存场做好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临建设施及时拆除,各扰动区域及时回填表土,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植被成活率达到80%。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施工期,尽可能缩短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路线行驶,不能随意碾压,增加破土面积。合理安排车辆行驶次数,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原材料在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需对路面及堆场采取定时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用于路面降尘或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旱厕,定期清淘还田利用。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运营期,每台变压器下方设置变压器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

(五)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需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电机、水泵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2

富裕县塔哈镇大哈柏村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项目

富裕县塔哈镇

富裕县塔哈镇人民政府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塔哈镇大哈柏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共布置灌溉渠道39条,总长20.805km,其中引渠1条,长4.895km,斗渠2条,长2.645km,农渠36条,长13.265km。共布置排水沟道 4条,总长5.095km。共布置建筑物86座,其中进水闸2座,退水闸2座,农门36座,过路涵座,下地涵41座,集装箱型提水泵站1座。布置输电线路 3.80km,变压器7台。本项目水源为中引干渠,通过修建引渠将水引至地块,水量约为210.46万立方米,农田退水流入翁海排干。项目总投资975.04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49%。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永久占地类型为盐碱地、田间道路。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建设过程中应控制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机动车车行道范围。设立警示标牌,防止施工机械进入农田和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农田。施工阶段,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车辆运输等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随意开路,践踏和破坏附近植被。施工结束后采取占地恢复措施,保护表层腐殖土,临时堆存场做好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临建设施及时拆除,各扰动区域及时回填表土,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植被成活率达到80%。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施工期,尽可能缩短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路线行驶,不能随意碾压,增加破土面积。合理安排车辆行驶次数,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原材料在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需对路面及堆场采取定时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用于路面降尘或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旱厕,定期清淘还田利用。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运营期,每台变压器下方设置变压器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

(五)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需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电机、水泵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略) 富裕生态环境局

**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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