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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第一批五标段二次救护车及救护人员运输车货物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甘肃
发布时间 2024-05-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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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五标段)二次 救护车及救护人员运输车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五标段)二次 救护车及救护人员运输车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自筹资金,并使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救护车及救护人员运输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五标段)二次 救护车及救护人员运输车

2.2 招标编号:0773-2340GNJTHWGK4363

包 号:SV-3

2.3 招标范围:

SV-3:救护车 3辆、救护人员运输车 1辆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救护车3辆、救护人员运输车1辆,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含医疗设备,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救护人员运输车的供货、运输、装卸车、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办理使用牌照,以及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落地交货);

2.5 交货期:SV-3: 合同签订3个月内具备所有车辆供货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南非共和国、乌拉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孟加拉国和埃及)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 (略) 。

3.2 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设备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拟投设备须为新开发银行成员国生产。

3.3 投标人若为医疗器械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拟投医疗器械。

3.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救护车及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车载呼吸机、车载电动吸引器、除颤监护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同时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资格、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 投标人拟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6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网站截图)。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2 近5年(2018年10月-2024年4月)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 08:30:00至 **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hinhttp://**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出具);“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至 **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地点为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说明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号地 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季凡怡联 系 人:武东来 杨顶革
电 话:0931-*电 话:010-* *
传 真:/传 真:0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inhttp://**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帐 号:/帐 号:*
异议联系人:季凡怡、武东来异议联系电话: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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