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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05月16   安徽
发布时间 2024-05-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100.0万元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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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信息&nbsp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25

二、项目名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生产力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皋城路红星美凯龙对面

成交金额:*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

服务范围: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路演培训等孵化服务,以及开展科小、高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导、知识产权开发辅导、产学研对接、科技培训和电商园运营管理(在线经济园)等科技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期完成科技部火炬 (略) 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统计监测及运行综合情况上报事项,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治淮、潘勤、冷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与皋城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25

二、项目名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生产力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皋城路红星美凯龙对面

成交金额:*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

服务范围: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路演培训等孵化服务,以及开展科小、高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导、知识产权开发辅导、产学研对接、科技培训和电商园运营管理(在线经济园)等科技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期完成科技部火炬 (略) 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统计监测及运行综合情况上报事项,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治淮、潘勤、冷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与皋城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略) 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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