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成华市监清吊告字2号
发布时间 | 2024-05-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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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黛源利五金店等1058家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
我局立案调查的成都黛源利五金店等1058家个人独资企业,涉嫌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案件,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调查,成都黛源利五金店等1058家个人独资企业自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我局于**日在成都信用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行政提示公告,公告期满上述企业仍未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依法吊销该1058家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因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该1058家企业取得联系,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略) 监清吊告字【2024】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部门: (略) 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
我局将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上述企业名单公示在成都信用网(http://**)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_index.shtml),请企业自行上网查询。
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成华市监清吊告字【2024】2号)(盖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