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综合执法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7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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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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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冀财采〔20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
3、供应商须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自主网上关注、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供应商需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同时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5、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工作提供场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并依法合规进行处理。